“花几千块办了一张健身卡,结果没去几次健身房就关门了!”
近年来,在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线上线下购物、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者“先办卡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服务模式蓬勃发展,但频频出现的商家“跑路”现象,也给消费者带来不少困扰。
如何有效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规范预付式消费服务商业生态?日前,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侵权案例,指派律师或者安排工作人员,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
《办法》显示,消费者在接受预付式消费服务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市消委会支持其起诉,受理条件包括案件的诉讼管辖地在佛山地区、消费者能提供明确且有详细住所的被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未超过诉讼时效,并在人民法院未曾审结或者处理。
此外,消费者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预付卡收款凭证、银行转账、微信聊天截图、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等能证明侵权事实发生的证据,并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其中,对投诉人数为叁人以下,案件性质较为简单的消费投诉,由市消委会指定律师或者安排工作人员代消费者撰写诉状;对案件性质较为复杂、经营者无法联系或不配合调解工作等情况的,市消委会可指派律师代理消费者提起诉讼,诉讼包括一审、二审(若有)、再审(若有)。
在《办法》指导下,全省首宗消委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案例已得到受理。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副团长、广东升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绍均透露,去年9月,佛山一家培训机构歇业,致使四位消费者累计2万余元的服务无法兑现,目前案件已在正式立案中,有望很快进行开庭受理。
“此举旨在充分利用法律工具,通过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等,让失信经营者受到严重制约,也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群体,形成良好经营生态。”佛山市消委会秘书长但唐勇说,“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遇到纠纷要积极投诉,争取消委会的法律支持。”
在“3·15”来临之际,律师李绍均也送上了专业的消费提醒。他提示,在接受预付费消费服务过程中,消费者应确认合同签署主体、确认交易对象、妥善保存转账记录和消费记录等,从而充分留存法律凭证,为日后可能的维权提供便利。(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杨炜敏)